第(2/3)页 说白了,除了名字不同,他们就是M国的正规军队。 宪法规定,国民警卫队,只接受州政府的领导,而州长,就是国民警卫队的最高指挥官。 联邦政府,对国民警卫队,只有指导权,并无指挥权。 所以,在本州范围内,除非是得到州政府的授权许可,否则,即使是M国军方,也无权执行作战任务——即便是救灾也不行。 听史塔克说到这里,聂执恍然大悟,怪不得之前常在新闻中看到M国受灾时,M国军方一兵一卒都不派出去救灾,原来不是不派,而是他们根本就没有资格管州政府的“家务事”。 M国的州长,权力竟然如此之大! 就在聂执深深感慨的同时,史塔克继续介绍道。 最后,M国州长还拥有部分连M国总统都不具备的权力,例如“提案部分项目否决权”;这项权力,赋予了州长否决部分提案项目的权力。 举个例子来说,类似《变种人注册法案》这样的“软”法律条文,M国州长,完全可以在本州范围内,拒不执行。 而且,M国的州长是可以连选连任的,并没有任期的限制,有些威望卓著,手腕过硬的州长,完全可以统治一州之地,长达数十年之久。 M国的州长,和州参议员一样,是由本州的居民,全体投票公选出来的。 这样的选举方式,对人气极高的聂执非常有利,只要赢得整个州的简单多数票,就绝对能够当选。 M国历史上就任的大多数总统,都有过当州长的经历,只要州长干得好,竞选总统,就是一个巨大的加分项。 退一万步说,即使当不成M国总统,只要能连任州长,也可以做个逍遥自在的土皇帝。 除了没有国防和外交的权力,州长,就是一个独立王国的国王。 顿了顿,史塔克继续说道; “等你成了州长,就可以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,调查你母亲遇害案件的真相,找到真凶之后,你也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力,想出各种办法,将凶手绳之以法。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