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赵姗回答的很坚定。 这个跟沈长林想法一致… 他的名字已经是招牌了,那就不能滥用。 不过,施施那边怎么办? 接着问:“那施施如果想投资呢?” “…应该允许投资吧,施施跟芒果系关系不差,最近金鹰女神投票,她是领先的…” 电广传媒其实就是芒果广电… 沈长林大概明白,正准备挂电话,赵姗又道:“…长林,既然公司名义投资不行,我可不可以以经纪公司的名字投资?顺便让肉吧去试试女儿角色?” “…啊?” 这这…会不会有点不要脸? 你看,你不让施施出演,解释了一堆,什么年龄不合适… 然后,扭脸安排自己人去试镜? …… 又是花开两朵,各表一支。 阿谋这边确实跟光线达成合作协议,不是直接加盟,而是跟长林影视差不多,优先投资权——获得阿谋五部电影不低于20%的投资权和独家发行权… 之所以答应加盟,估计是帮着搞定了超生事件。 怎么搞定? 交钱呗,还能怎么办? 你超生了,就得交罚款! 为什么吟诗小达人两个儿子不用交罚款? 人家儿子是美利坚合众国籍贯,你凭什么罚款? 签约仪式上,阿谋有点兴奋:“与光线合作,标志着我从此结束了过去长期无序和不规范的合作模式,开始了与专业团队科学化规范化的合作。我希望这种新模式能带给我更大的创作空间、更丰富的创作灵感和更强大的创作支持,让我能够排除不良干扰,全力以赴地工作。” 记者问阿谋作品,阿谋回答:“那天跟沈导演聊了一下,然后去了他们公司,跟一帮编剧开了几天的会,定下了两个项目…都挺不错的!” “沈导演?沈长林?” “对…我也是听了他的建议,一个导演还是应该心无旁骛的创作,商业上的事情,不应该是导演考虑,应该有专业的人打理!” 第(3/3)页